离婚案第一次不到庭,离婚若未发现感情完全破裂,案第通常不判离;若确认感情已破裂或存在《民法典》规定的到庭离婚情形,如家暴等,离婚即使不到庭也可能判离。案第
一、到庭离婚案第一次不到庭会怎么判
离婚案第一次不到庭,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,案第具体来说:
1.如果被起诉离婚,到庭第一次不到庭,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后,案第若未发现夫妻之间的到庭感情已经完全破裂,通常会判决不予离婚。离婚
这是案第因为,离婚案件的到庭核心在于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,若一方不到庭且法院无法确认感情破裂,为维护婚姻的稳定,一般不会轻易判决离婚。
2.如果人民法院在审理后,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,即使被告未出庭,法院也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,直接判决离婚。
(1)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准予离婚的几种情形,包括重婚、家庭暴力、虐待、遗弃、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、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。
(2)若被告不到庭且法院能够确认存在上述情形之一,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。
二、一方不出庭离婚案处理
律师在线提醒您,在离婚案件中,若一方不同意离婚且不出庭,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
1.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但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而不到庭,法院会分两种情形处理:
(1)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,但有诉讼代理人,且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,此时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决。
(2)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,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,此时法院会经两次传票传唤后,若拒不到庭,则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。
2.如果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,其法定代理人出于多种因素考虑不愿配合法院,拒不到庭应诉,致使案件无法审理的,法院会多做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,促使其配合庭审工作。
如果通过多方做工作,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,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。
